巴蜀的罪与罚
出生在80年到90年代初的巴蜀人不可能会对打架和杀人陌生,如果有人宣称他不熟悉这些题材,有百分之七十的概率是在装外宾。真实的造法和共同体的形成,其实就是在数不清的打架斗殴和黑帮与匪警的缠斗之间产生的。在这里我可以举一个我亲眼见过的例子:
同班两个人AB因为琐事说着说着突然就吵起来,然后两个人面对面站着,感觉随时就要打起来了。A戴着眼镜,而B没有戴。于是B在出手之前用左手轻轻一拨,将A的眼镜拨到了一旁,然后没有任何间隔,两边一下子就扭打在了一起。
为什么在打架之前要帮对面把眼镜拨到一边呢?当然是不希望在打架的时候把对方眼镜打碎了,自己还要赔偿,但他同时也让被打的那个保住了自己的眼镜。他的这种做法,按照巴蜀语来说,就叫“有哈数”,可以近似的理解为有原则。打架还是要打的,但是还是要考虑到一些规矩,既不让自己吃亏,也间接保护了对手。这就是在最基础的一对一打架里产生的秩序,在本质上跟冰球比赛中的打架或者有规则的决斗没有区别。而他把眼镜拨开的手法非常有经验,可以肯定不是第一次这么做的。要么是他打了很多架总结出来的经验,要么是有打架前辈告诉他这个经验,但都是有传承的经验。除此之外,我接触到的巴蜀校园打架还有一种默会规则。两边打起来到底什么时候是个结束呢?那当然总得是有一方认输。但是认输的一方只要自己走开就好了,很少需要真的打进医院或者伤害自尊的跪在地上求饶,打赢的一方会象征性的追一下然后也就不追了。当然,我这里并不是说没有打进医院或者跪地求饶的情况,也不是说所有人都在打架的时候还会顾及对方,但是确实在巴蜀有很多打架是完全有迹可循的,他们的私人战争是有形态的,而不是无形态的。而且就我的观察,以校园斗殴,校外群架,社会上的打斗来分,大体来说烈度从低到高,底线从高到低。
另外还有一点很有趣,和不经常打架的人的臆测相反,打架打得越多的人,打起来越有“哈数”,打架打得越少的人,打起来越容易失控。经常打架的人,知道分寸在哪里,在校园斗殴就不要太过分了,大家抬头不见低头见,毕业的时候还要坐在一个桌子上喝酒的,意思意思就可以了。校外打群架就要注意不要把人打进医院,不然医药费赔起来划不着。在社会上打就最好不要出人命,这个就很好理解了。所以往往是打架打得多的人,麻烦越少。反而是长到2–30岁才第一次打架的人,容易给自己招来更多的麻烦。我的某位经常打架的朋友告诉我,他们一群人在某地跟一个30多岁的上班族发生了矛盾,两边打了起来。他们这群人都是有经验的人,打了两下之后就准备走了,结果这个上班族打输了,感觉没有面子,非要发了疯似的追过来打,结果被这边几个人打到了医院里去。
我们需要注意的是,不经常打架的人,才容易在打输了之后恼羞成怒,做出疯狂的举动。经常打架的人,知道打赢打输都是常有的事,最重要的是保护自己,所以才会在打赢了的时候也不过分,打输了的时候知道撤退。同理,不经常使用暴力的人,一使用起暴力来才会特别残忍,不知道轻重。经常使用暴力的人,才会知道暴力的可怕,不会无节制的使用。
打架如此,杀人同理。2000年以前的巴蜀绝大多数地方都是黑社会抢劫犯横行,但即便如此,这样的情况死的人也是相对较少的。武装团伙的攻击目标很明显,他们要抢银行,就只会抢银行而已,不会顺便也把周围的饭店抢了。他们要杀人,目的也很明显,只杀挡他们的路的人和匪警,很少伤及路人。这不是他们的道德水平有多高尚,恰恰相反,他们只是明白子弹不长眼睛,自己抢钱就是为了好好享受或者补贴家用,所以自己的性命也很宝贵,不会做出增加自己的风险的事情。这个我可以举一个非常有名的例子,出生在重庆沙坪坝的悍匪周克华。周克华早年的人生跟所有同时被计划经济和世界资本主义抛弃的人一样,不会做题,进过局子,干过体力活。他不一样的地方在于,他足够“天棒”和努力,去缅甸当过雇佣兵,这个专业技能让他一下子就超出了许多黑社会和浪人同侪。在只有做题和当血汗工人才有正经出路的21世纪巴蜀沦陷区,他用他从缅甸雇佣兵那里和自己平时钻研得来的军事专业技能开辟了另一条道路。另一位横行渝湘鄂的湖湘籍悍匪张君就要差一些,张不得不杀死两名妓女以练习如果快速的杀人。周则不用,他杀人非常干净利落,从不多杀,也不乱杀,只杀他要抢的人和匪警。所以从他杀第一个人开始直到被匪警击毙,活跃了八年。
这样的人,肯定不能容于西方文明社会,但是他们保留的人性和提供秩序的能力却是大大高于哪怕是最开明最温和的共产党干部的(“周克华与前妻徐蓉离婚。8月,周克华父亲病危住双碑嘉陵医院,周克华一直陪床至9月6日父亲去世下葬。这件事对他的打击很大。多年来,周克华干了这么多案子,除了维持自身简单生活外,大部分汇给前妻,用于抚养儿子,没什么积蓄。周父去世后,生前所在单位为其付了丧葬费、抚恤金等。在外亡命的周克华回家奔丧,在父亲的坟前哭泣,说自己四十多岁的人了,父亲的丧葬费都应该自己出,弄到最后自己连这点钱都出不起,这是做儿子的没尽到孝道。对前来奔丧吊唁的亲朋好友,周克华也表达了自己深深的愧疚之情,觉得自己是个“不孝子”)。与此相比,强行让怀孕9个月的母亲堕胎的计生委干部,把自己的妻子和女儿献给领导的改革开放做题家,严刑逼供的匪警以及犯下各式各样反人类罪行的共产党基层官员,才更像是已经被泯灭了人性的怪物。所以在已经来临的大洪水时期,在沦陷区的巴蜀人要么就自己当周克华一样的人物,要么就要依附那种跟人打架也要帮人先把眼镜拨出去的人,只有这种人才是有可能凝聚负责任的政治团体的人,而不要指望共产党的官员会做出什么保境安民的事情来。
说得再抽象一点,这其实是一个《罪与罚》式的命题。拉斯克尼科夫心里的焦虑不通过杀人无法解除,这应该会引起大多数巴蜀沦陷区出生的人的共鸣。这焦虑的根本就是巴蜀人祖先的灵魂没有安息,他们的冤案没有得到平反,他们的正义没有得到伸张(参见拙作《巴蜀镇魂歌》)。所有人都有罪,所有人都必须接受惩罚。为了安抚内心的焦虑,杀掉万恶的高利贷老太婆,却同时失手杀死了同样可怜的丽莎维塔,是主人公必须背负的罪。唯此,主人公才可以开启救赎之路。每个人的索尼娅都不一样,但通过索尼娅看到的神性,却应该是一样的。